关于何晓颖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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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颖,女,我校2022级会计学专业学生(入学时间2022年9月),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学至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相应专业学习,经学生所在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同意何晓颖同学转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宁波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该生的转学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9月25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054762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