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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未知 文章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4-04-26 08:08:22

 学校各单位:

接甬调联〔2024〕1号文件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促进调研成果有效转化,现就申报2023年度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调研成果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选题准确,材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可操作的对策建议;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被各级各部门决策所采纳,为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锻强堪当重任的“三支队伍”,全面掀起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开拓奋进的热潮,奋力“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2、报送范围为2023年度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和干部撰写的调研成果。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调研成果、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市委政研室的调研成果不在报送范围内。

3、调研成果须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每篇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子报告可作为附件报送。凡有领导批示或被有关文件所采纳的,可一并将其作为附件报送。凡有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请作者和报送单位自行删除。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1、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区(县、市)、本部门参评成果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区(县、市)委政研室、市直单位职能处室承担。我校限报5项,初选的调研成果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并填写《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汇总表1份于4月30日连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

2、市委政研室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调研成果进行遴选,并对遴选后的优秀调研成果目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成果设置

1、遴选后的调研成果设“十佳调研成果”、“精品调研成果”和“优秀调研成果”,由市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通报。

2、成果署名仅限调研成果的主要组织者和执笔者,每篇调研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3、对于“十佳调研成果”和“精品调研成果”市委政研室将汇编成册。联系人:时晨,  电话:622675

                                            科研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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