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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网上报销系统使用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6-06-12

 各位老师:

新的财务网上报销系统现已部署完毕,系统新增电子发票归集、验真查重等功能,将大大提升电子发票报销效率,帮助教师更加有效管理电子票据。目前系统为试运行阶段,在使用过程中碰到任何疑惑或功能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我们将及时调试完善。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宁波财经学院财务管理系统,点击原财务网站上的“网上报账系统”会到达新的报销界面(后续部分功能会调整,界面仅供参考)
1 我的票夹
该模块用于上传要报销的电子发票并进行验真操作
目前有两种方式识别电子发票,原文件上传或微信扫二维码识别。点击右上角的橙色或绿色的按钮可按提示进行操作,最快捷的方式为上传PDF版本的电子发票原件,建议大家首选此操作。
目前直接下载的PDF电子发票原件均可识别并验真(不支持打印出来的电子发票或复印件二次扫描成PDF版),但存在部分特殊情况不可验真,请直接到“日常报销”模块进行报销,例如:出租车纸质发票、定额纸质发票等发票。
每张发票仅可上传并查验一次,不可重复上传,已由其他老师上传过的发票,也无法再次上传(系统会提示:已有其他老师上传)。有过涂改痕迹或损坏的电子发票不能通过验真。
2 发票快速报销
本模块仅能报销已上传并通过验真的电子发票单据,如报销单据中包含纸质发票或其他无法核验的票据请分开报销或到“日常报销”中填报。
勾选已验真待报销的发票即可进行快速报销。
点确定即可根据发票的信息自动进行填报并计算金额,最大金额为发票金额之和。如有调整,可填写实际报销金额,并在打印出的电子发票上标注“实报金额××元”字样并签名。
系统会根据发票的信息识别报销事项,但有些情况识别不准确或与报销事项关联性差的事项,需要老师点击“调整”按钮进行说明用途。调整好后按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提交即可。
填报成功后,本次填报的电子发票将不再显示在我的票夹中。如果提交的报销单存在错误需退回修改的,需老师将原填报的单据删除,相关电子发票将重新显示在电子票夹中,然后按步骤重新填报。
修改或删除已填报的报销单据,操作与原系统一致,在“项目管理”模块下。
3 日常报销和差旅报销
日常报销和差旅报销的填报方式同以前的系统一样,此处不再一一描述,仅在最后一步的“确认提交”之前关联到对应电子票据即可,点击下图中红色框标示的“税票录入”按钮按提示进行关联操作。如发票已上传验真存在电子票夹中,选中即可,否则需要将电子发票一张一张上传验真通过后再点击提交。
如本单报销中无电子发票,则可跳过上述的税票录入环节,同以前的填报方式一致,直接确认提交即可。
4  新版报销单及投递要求
新系统生成的报销单,将显示电子发票相关信息和核验情况,如下图所示。报销业务中包含电子发票,但未显示电票核验信息的业务,财务处将统一退单,烦请各位老师配合。

 

版权信息:宁波财经学院财务处   技术支持:实验室与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