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集团《关于宁波大红鹰学院教职工期权金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1年度期权金获得人员进行发放,2011年度期权金标准如下:
正高正处 副高副处 其他
3万元 2万元 1.2万元
请2011年期权金获得人员注意查收。
人事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