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员申报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7日至4月1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于4月11日前将有关情况向人事处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为便于核实,反映情况请务必署本人姓名及所在部门,以书面形式提交,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王静
电话:88052197
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