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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6-05-31
 
 

各部门:

为了充实一线专职辅导员队伍,激励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综合发展,特对本校毕业生留校工作相关条件以及选拔程序安排如下:

一、留校条件

1、热爱大红鹰教育事业,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要求有教务处成绩单证明);

2、大学本科,专业不限,男性,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强,良好的合作奉献精神。

二、工作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经学生所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后,并统一于6月7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学校人事处(集团大楼705室)。

2、学校人事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会同学校学生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统一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