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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教师国内培训项目数据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6-10-26
 
 
    因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及学校教师培训管理需要,人事处对教师国内培训项目数据进行采集。
    采集说明:
1、采集的数据为教师参加国内培训的项目,填报项目均为已结束的项目。其中培训结束时间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的项目必须填写。
2、教师网上填报数据入口:人事系统-》教师培养培训-》国内教师培训-》新增。
3、附件要求:培训证书,如无法提供培训证书的,可提交分院审核通过的宁波大红鹰学院教师外出培训审批表(公文:甬红院〔2013〕58号《宁波大红鹰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4、以下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填报,不在填报范围:教师境外培训访学(外事处);教师国内访学、教师学历学位进修(人事处);校本培训、教师资格证网培(教师发展中心)。
    数据采集截至时间2016年10月29日,如有问题可咨询各二级分院综合办或职能部门人事秘书。
人事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