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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6-11-04
 
 
    各部门: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甬红院〔2014〕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决定于2016年11月份组织学校第二批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申报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教师要按照学校《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填写《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及《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汇总表(业绩情况表)》。
    2、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11月10日下班前将本部门《申报优秀中青年教师人员部门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至人事处王静数字化校园。
    3、人事处根据部门上报名单下发申报人员系统同步业绩数据(教务、科研等)汇总表,各部门根据系统同步业绩数据审核申报人员申报书及支持计划汇总表,审核通过者部门需在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并汇总审核后的《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汇总表(业绩情况表)》,将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及电子稿于2016年11月17日上交集团大楼703人事处王静。
    4、人事处将组织召开相关评审会议,审定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材料。
    5、获得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成果材料,将通过OA形式予以公布。公示期结束后,人事处将与支持计划入选者签订《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协议书》,明确资助期内的任务目标等内容,并获得专项研究经费资助。
    时间范围:
    业绩时间范围:2013年11月1日-2016年10月30日
    项目和课题:指项目完成时间(结题时间)
    专利:指转让时间
    人才项目:指获得时间
人事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