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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6-11-25
 
 
    学院各部门: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由教师个人申报,分院推荐,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并经学校审定,李晓蕾、谢佩军、李书彦、刘岚、宣葵葵等五位教师获得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资助,现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日,公示期内学校教师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学校人事处申诉。联系地点:行政楼703办公室;联系电话:882197。
人事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