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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辅导员 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安排
文章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1-07-09
 
 

 

一、笔试成绩(2021.06.19)

姓名

准考证号

成绩

叶秀敏

20210700101

缺考

陈晓媚

20210700102

缺考

钱慧枫

20210700103

77

夏秀娟

20210700104

72.5

王倩儿

20210700105

缺考

欧红蕾

20210700106

缺考

杨正馨

20210700107

72

商嘉琪

20210700108

缺考

陈丹超

20210700109

71.5

金莹

20210700110

65

曾兰婷

20210700111

缺考

蒋瑶琪

20210700112

75.5

李焕

20210700113

缺考

郑文倩

20210700114

缺考

刘莹

20210700115

缺考

彭玉玲

20210700116

缺考

倪佳丽

20210700117

71

冯超

20210700118

缺考

王慧春

20210700119

68.5

赵晨露

20210700120

缺考

刘建权

20210700121

缺考

熊桂枝

20210700122

72

胡晶莹

20210700123

缺考

汪露瑶

20210700124

缺考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周一下午1:30到达宁波财经学院学院行政楼B楼会议厅候考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

三、面试人员名单:

钱慧枫、夏秀娟、杨正馨、陈丹超、金莹、蒋瑶琪、倪佳丽、王慧春、熊桂枝。

四、疫情防控要求:
1、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签字扫描件(附件1)、浙江或宁波健康码浙江省现要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应暂缓来浙返浙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具体视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划定地区范围确定需管控区域】来浙返浙人员,实行“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具有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包括发生本土病例的地区、境外等)的考生,按照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紧急提醒函(2021第9号)要求,不得进入学校,具体区域按照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2、入校当天,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入校。
3、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东一门进入(海曙区学院路899号),凭身份证原件、浙江省“健康码”或“甬行码”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电话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9日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