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详情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2-05-11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 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请各部门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根据选派条件有计划、按条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并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访学质量。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人事处。
  2.申请人确定访问学者学校及导师意向,填写《2022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经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人事处后提交学校遴选审定,人选确定后选派教师通过相关系统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和邮件进行线上确认。
  四、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需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
  五、材料的提交 
  请各部门于5月20日前上交《2022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至集团大楼703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