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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2-11-23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2022年9月26日)、《关于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的通知》(2022年10月28日)规定的程序,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已于11月5日结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及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宁波财经学院事业编制考试笔试成绩单(2022.11.05)

一、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2年12月8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宁波财经学院行政楼B102室。(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三)资格复审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内无注明在“辅导员”岗位任职,需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在政审或人事关系转移阶段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不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12月10日(周六)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所有考生凭距进校日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申请进校。其中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需在抵甬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天,第3天)。其中省外来(返)甬人员,需在抵甬后落实“三天三检三不”措施,即3天内核酸每天1检(其中第1天在入甬后1.5小时内完成“落地检”),3天内不参加10人以上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健身娱乐场所等)和重点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养老和托幼机构、监所等),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以当日宁波市疫情防控办最新要求为准  

资格复审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行程卡”和“场所码”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进入其中省外来(返)甬人员必须提前完成三天三检。不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考生不予进校。

 

    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工作日8:30-11:00    1330-16:00)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