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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事业编招考(20240516公告)面试(试讲)阶段考试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4-08-19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516日)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于629日结束,进入面试(试讲)名单已于717日《关于公布事业编招考(2024.6.29)笔试成绩的通知》公布。现将资格复审及下阶段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822(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宁波财经学院行政楼A706室。(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三)资格复审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需要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岗位,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参保清单,若劳动合同内无注明具体岗位任职,需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其中报考校园安全管理岗位的考生需携带预报名期间的政审和推荐材料)

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在政审或人事关系转移阶段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不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试讲)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试讲)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试讲)。 

二、下阶段考试具体安排

(一)考试范围和形式

序号

招聘岗位

试讲内容/面试

备注

1

思政专任教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第七章第二节;

第九章第一节;

第十章第四节

自备PPT(课件标题和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及个人信息,违者取消考试成绩。)

2

校园安全管理岗位

结构化面试

 

3

男辅导员、女辅导员岗位

结构化面试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1.思政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40%+试讲60%

2.校园安全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4824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试讲)通知》。

报考思政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本通知中公布的章节自行准备试讲,需要PPT课件的岗位,PPT建议使用office2016版本,特别是原为WPS文件,请在WPS中另存为office格式,拷贝至个人U盘,切记课件标题及内容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由考生携带U盘参加候考,候考期间根据工作人员指示统一拷贝进考试专用电脑。每个岗位由本岗位第一位考生从备选章节中抽取,进行试讲。

三、其他事项

1.未按时到达指定候考考场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网上公布https://www.nbufe.edu.cn/hhyc/index.htm

3.车辆禁止入校,从学校对外考试专用通道步行进入。

4.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工作日900-1100 1330-1600)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

202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