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专职辅导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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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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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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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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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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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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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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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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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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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及相关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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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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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不限,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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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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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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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年龄、入党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入校后有机会参加事业编公开考试转为事业编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应聘者请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dhyzhaopin08@163.com,邮件主题:(编外)专职辅导员+姓名。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分析能力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宁波财经学院人事网(https://www.nbufe.edu.cn/hhyc/index.htm)查看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
面试通过后,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党员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网(https://www.nbufe.edu.cn/hhyc/index.htm),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宁波财经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74-88044810。
七、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联系人、电话:王老师 0574-88052286
高老师 13456154085
人事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