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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公开招聘事业编辅导员(202411公告)笔试成绩及下阶段考试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5-01-04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辅导员的公告》(20241120日)的工作要求,笔试考试已于1221日结束,根据笔试成绩需要达到60分,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现将笔试成绩及下阶段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

  附件.宁波财经学院笔试成绩单

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报考岗位

姓名

辅导员岗位

鲁筱睿

辅导员岗位

寿婧琪

辅导员岗位

张雯露

辅导员岗位

孟京奥

辅导员岗位

彭嘉宁

辅导员岗位

王艺展

辅导员岗位

谢佳玲

男辅导员岗位

张宝玺

男辅导员岗位

赵鑫

男辅导员岗位

史学伟

男辅导员岗位

周剡吉

男辅导员岗位

汪昌炎

男辅导员岗位

邵飞鸿

女辅导员岗位

毛竹青

女辅导员岗位

钱月娇

女辅导员岗位

谢琳琳

心理辅导员岗位

王冬霞

心理辅导员岗位

夏秀娟

心理辅导员岗位

常硕峰

 

三、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519(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宁波财经学院行政楼A706室。(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三)资格复审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需要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岗位,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参保清单,若劳动合同内无注明具体岗位任职,需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在政审或人事关系转移阶段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不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试安排

面试考试时间初定于202511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未按时到达指定候考考场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网上公布https://www.nbufe.edu.cn/hhyc/index.htm

3.车辆禁止入校,面试考试当天从学校对外考试专用通道步行进入。

4.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工作日900-1100 1330-1600)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

20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