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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工作员笔试成绩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6-04-24
 
 

   宁波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6年3月10日公告)的笔试考试已于4月11日结束。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本次公告的招聘要求,笔试成绩需要达到60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面试对象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3:1(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阶段考核)现将笔试成绩及下阶段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
宁波财经学院笔试成绩单
 
   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报考职位

名单

女辅导员岗位1

李婧、王孝冉、熊静怡

女辅导员岗位2

韩莹、常硕峰、杨晓雨

辅导员岗位1

薛华峰、黄雨杰、彭立宇

辅导员岗位2

李江浩、周剡吉、李晓斌

心理辅导员岗位

谢杭琦、俞浪浪、李竹俏

 
   三、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5月14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财经学院行政楼A楼706室(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等材料)。
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参保清单,若劳动合同内无注明具体岗位任职,需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在政审或人事关系转移阶段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车辆禁止入校,考生步行进入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试。
  (三)咨询电话:0574-88052286。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