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集聚高水平人才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18号)精神,现就开展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2026年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2025年10月1日起,新取得的国际行业资质证书奖励范围和标准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度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的通知》(甬人社函〔2026〕2号)确定(详见附件1)。
(二)2018年10月1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本轮申报时仍在甬工作且未办理奖励申领的人才,符合2025年度《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要求的,可按照《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的通知》(甬人社函〔2024〕78号)(详见附件2)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标准申领奖励。
(三)同一证书如符合多项市级奖励或补贴有关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只能享受其中一次奖励;同一证书如享受后奖励标准有调增的,不予补差。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甬实际工作(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须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均为在甬单位),且在宁波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申请时已在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二)持有的国际行业资质证书真伪应在发证组织提供的正式查询渠道中可查询验证。
三、工作程序
持证奖励工作通过“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行线上办理,2026年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根据奖励申请人社保缴纳地或工作单位管理归属,由区(县、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有关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经查验无异议的,公布奖励名单,并按规定将奖励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丽晓(88052197)
人事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