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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库专家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6-09-07
 
 

 各部门:

依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关于更新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库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的管理,确保我市招聘考试、职称评审、名特优教师评选、教师资格考试等教师评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拟更新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库,征集教育领域评审专家。具体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范围对象 

相关专业优秀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不徇私情。

3.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满 3 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评审等工作。

三、推荐流程

本次专家库推荐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核、部门推荐确定拟推荐成员。

四、工作要求

申请人填写《2026年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库推荐表》(附件),如填写荣誉则需提供佐证材料。所在单位需对推荐表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9月11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guanmeijing@nbufe.edu.cn,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906办公室。

联系人:管美静,联系电话 :88252197。

 

 

人事处

2026年9月7日

附件:2026年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