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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4-05-14
 
 

各部门: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甬红院〔2014〕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决定于2014年5月份组织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申报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教师要按照学校《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填写《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及《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汇总表(成果情况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2、2014年5月26日下班前,各学院要在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并汇总《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汇总表(成果情况表)》后,将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交到人事处章秋红处。
  3、人事处将组织组织召开相关评审会议,审定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材料。
  4、获得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成果材料,将通过OA形式予以公布。公示期结束后,人事处将与支持计划入选者签订《宁波大红鹰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协议书》,明确资助期内的任务目标等内容,并获得专项研究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