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是学校于2024年7月由原基建处与后勤管理处合并成立的行政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校园建设与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与师生学习生活。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基建和后勤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3.负责组织学校基建项目立项前建设指标的数据分析、项目文件的编制、报批、立项、征地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建设项目合同的拟定、审核和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及质量跟踪监督等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把握工期,节约工程资金;基建项目的验收、结算、保养、使用移交、质保、工程结算、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等竣工后工作;负责基建经费的预算、申报、管理和使用。
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服务和货物的采购。
5.受资产管理处委托,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招商招租的标书编制(或磋商洽谈)、协议签订、收益收缴、日常运行管理与纠纷处理、收入预算编制等具体工作。
6.代表学校授权杭州湾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杭州湾校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学校能源管理规划和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做好水电的供应、抄表计量、核算并协助催缴、水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学校、节水型学校建设,保障校园水电供应、相关设备维保,以及学校设施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监管工作,确保学校运转顺畅。
8.负责教师临时过渡用房的分配、管理工作以及专家楼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非教学用品的耗材、低值用品的入库、调拨、处置及后勤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和报废申请等工作。
10.负责学校车队事务及车辆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和常规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学生健康体检组织、健康教育、除“四害”爱国卫生等工作。
12.负责招待所、培训中心的住宿保障工作。
13.负责学校餐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绿化、排污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维稳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6.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落实本部门保密、档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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