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征集参加浙江省语委、教育厅主办的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作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5-22 22:04:18

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语委、浙江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浙语办[2010]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征集参加浙江省语委、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

二、作品要求

1.体裁:古体诗(含词、曲、赋)、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2.篇幅:诗、词、曲一般不超过50句,赋、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

3.主要内容:以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浙江各地的人文历史底蕴,展示文化内涵,彰显文化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4.作品报送要求:采用WORD格式,题目三号黑体加粗居中;作者另起一行,四号宋体居中;正文四号宋体居中,1.5倍行距。集体报名表采用EXCEL格式。

本次征集活动由宁波大红鹰学院人文学院组织,请各分院和职能部门做好报名推荐工作,于1010日前将作品、集体报名表打包统一报送至人文学院819办公室(A4纸打印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各报送一份)。

联系人:张霞儿。联系电话:664312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01010

四、奖励表彰

优秀作品在我院网络上展示,并将推荐参加浙江省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五、工作要求

请各分院和职能部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做好作品征集推荐工作。



附件1:中华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作品征集个人报名表

附件2:中华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作品征集集体报名表(表格附于资料下载栏目)





学校团委

人文学院

00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