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二、实施要求
1、按照名额分配数量我校将最终确定科技创新项目若干项、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若干项。
2、各学院择优确定入选项目,统一上报书面材料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并盖章。学校对于各学院上报项目审查后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全校公示,公示后作为正式项目上报。
3、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4、项目申报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5、凡申报过08、09、10、11、12、13年新苗计划项目,未结题、项目中止或有不诚信记录者,不得申报今年度各类项目。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2、学校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和结题验收,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果,对存在的问题指导项目组进行及时整改。
3、作品上交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或校科研项目负责人联系。
附件:
1.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作品申报表
2.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 项目汇总表
宁波大红鹰学院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校团委代章)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