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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银羽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宁波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银羽助学金捐赠协议书的要求,现将有2020年银羽助学金推荐工作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已经被列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新生,浦江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考虑。

推荐条件:

(一)学生自愿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五个认同,是指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3、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4、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5、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二、资助标准

3000/人,按300/月发放至校园卡。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于1126日前上报推荐材料:《银羽助学金推荐汇总登记表》(见附表)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纸质稿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处104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zizhu@nbufe.edu.cn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银羽助学的推荐工作,坚持自愿原则,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重点推荐浦江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2、加强教育。各学院全面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积极宣传,加强感恩励志教育,教育引导受助学生,要珍惜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关爱和资助,经常和认助人保持联系,主动汇报自己在校学习情况,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努力学习,学成回报社会。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事务中心:庞老师   联系电话:88052198

 

 宁波财经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1020

附表

宁波财经学院银羽助学金推荐汇总登记表

 

 

 

 

 

 


 

 


 

 

【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