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省哲社规划办通知(浙社科办[2022]37号),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已经公布,我校共获立10项,具体如下:
1.23NDJC048Z,四明山区域传统村落文化景观的基因识别与数字复原设计研究,樊燚琴,艺术设计学院,论文,重点项目;
2.23NDJC049Z,浙江省数字经济中信息安全机制研究,王中林,金融与信息学院,论文、研究报告,重点项目;
3.23NDJC050Z,浙江与中东欧数字科技合作潜力与提升路径研究,姚鸟儿,财富管理学院,论文,重点项目;
4.23NDJC329YB,共同富裕示范区下老年群体数字贫困现状及消减策略研究,滕秋玲,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研究报告,一般项目;
5.23NDJC330YB,数字赋能视角下浙江文旅深度融合的作用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冉红艳,艺术设计学院,论文、研究报告,一般项目;
6.23NDJC331YB,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浙江制造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的路径与对策研究,罗茜,工商管理学院,专著,一般项目;
7.23NDJC332YB,数智化劳动业态税收风险生成机理与征管对策研究,马春光,财富管理学院,论文,一般项目;
8.23NDJC333YB,共同富裕视域下浙江老龄化成本分担机制与应对策略研究,余薇,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论文,一般项目;
9.23NDJC334YB,数据要素驱动长三角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理、路径与政策研究,张超,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论文,一般项目;
10.23NDJC335YB,共同富裕视域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测度评价体系和实现机制研究,苏赛尔,财富管理学院,论文、研究报告,一般项目。
项目立项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申报表》内容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研究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和精品意识,立足学术前沿,恪守学术诚信,着力推出代表我省研究水准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发表、结题等有关要求详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纵向立项导入表》电子稿,《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表》纸质稿(一式三份,部门盖章),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于10月14日之前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童莹 联系电话:88052133
科研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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