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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 科研处 文章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2-11-10 16:26:29

  学校各部门:
  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通知,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已启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各在甬高校、各区(县、市)的教科研部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不含教育行政部门)中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育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数量
  我校名额:教育科研先进集体1个和教育科研先进个人2个。
  三、申报程序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集体和个人按《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所有材料(纸质加电子)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行政大楼A楼310-3,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办法
  由学校进行择优初审,并根据申报限额报送市教科规划办,再由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复审,最终由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终审,公示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黄丹霞
  联系电话:628974/15067435078


科研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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