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选题要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强化应用导向,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活页》(附件3)、《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所有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报送。
联系人:黄丹霞 联系电话:628974/88054320
科研处
2023年3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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