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宁波市教科规划办通知(甬教科规办〔2023〕6号),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围绕“十四五”时期宁波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共同富裕样板区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作出教育贡献。
二、申报条件与数量
1.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2.相同内容已列入市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申请表》(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三份,部门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 》(附件4)一式一份。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word稿)。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6.我校限报3项,请各部门先进行认真筛选,择优选送。
三、结题方式
1.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等)加研究报告。
2.论文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标注“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
3.未达到免评条件,但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3.以调研报告等为成果形式的,须通过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鉴定。
4.研究报告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0000字。
四、课题管理
1.经费资助。招标课题列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序列,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对于立项课题,每项课题给予2-3万元研究经费资助,签署协议,并视立项情况决定拨付比例与方式。
2.加强管理。对于立项课题,加强课题的集中开题、中期与结题的检查指导。
五、申报办法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从中选报,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
2.课题立项向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校、跨学科组合。鼓励对职业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课题结题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止。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六、申报形式
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形式,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再到网上进行注册填报(由科研处另行通知),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nbjks.cn/,进入后点击“管理平台”,使用微信扫码,管理人员和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操作详见(http://glpt.nbjks.cn/doc/)。平台申报只提交《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联系人:俞睿 联系电话:88054320/657528
科研处
2023年3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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