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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曙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未知 文章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4-03-06 08:56:00

 学校各单位:

接宁波市海曙区社科联通知,2024年度海曙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海曙辨识度的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海曙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征程中打造卓越范例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本年度课题采用“10+N”课题研究体系进行申报,“10”为命题模式,N为自选题模式。

(一)10个命题课题如下:  

1.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理论内涵、时代价值及实践路径研究

2.“千万工程”在海曙的实践研究

3.数字经济视角下海曙区人工智能产业布局研究

4.海曙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进路研究

5.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海曙路径研究

6.海曙水文化传承发展困境及其突破进路研究

7.以阅读赋能城市——公共图书馆探寻“儿童友好”发展研究

8.海曙打造“中央文化活力区”“都市文博引领区”路径研究

9.“枫桥经验”视域下推进海曙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与建议

10.海曙托育发展路径改革创新研究

以上参考选题仅指明方向性,具体研究可就某一方面深入开展,题目可自拟。

(二)“N”为申报者紧紧围绕海曙区相关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海曙发展实际和自己研究专长及学术积累自选题目开展课题研究和申报,要求针对性强、举措具体、调研扎实、可实践落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长期关注海曙发展,具有一定研究能力。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与政府部门联合,课题组组长为第一作者。

2.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或研究报告+论文。请特别注重研究提纲和研究思路的撰写,这是作为立项与否以及立项分类的主要依据。撰写中,一定要紧密结合海曙实际,观点鲜明、数据详实、分析透彻,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人原则上限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国家级和省、市级相关研究课题的,不重复申报。

4.区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学者对课题设计论证开展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及课题A、B两类等级。

四、结题方式

1.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须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或收录,且标注“宁波市海曙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的,直接通过验收。未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宁波市海曙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的,经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

2.课题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直接通过验收。未达到免评条件的,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决策建议稿字数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

3.课题完成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前,一般不予延期。

五、课题经费

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一般为A类课题1万元、B类课题5000元。课题验收后,课题成果获区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课题的主体成果或部分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且发表时标明“宁波市海曙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的,均增拨一定的奖励经费。

六、材料申报

1.《课题申报表》(附件1)、《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部门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3.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word稿);

4.校内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由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人:俞睿      联系电话:88054320/657528

 

科研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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