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宁波市科技局通知,2024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A类(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应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A类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中市重点实验室A类认定条件。重点支持2024年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全省重点实验室的单位申报A类市重点实验。
三、申报流程
(一)在线申报。依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宁波科技大脑”官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依托单位点击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办事大厅”选择“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填报。按照系统要求上传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未开通法人经办人账号的请联系科研处)。
(二)我校限报1个A类重点实验室。
四、申报时限
在线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月29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或认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各单位仔细阅读《管理办法》,按照申报条件和指标解释的要求,确保填报信息规范准确。
联系人:徐璟 联系电话:882133
科研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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