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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部门信息化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信息与网络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31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根据学校《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请学校各部门向信息与网络技术中心报送部门信息化分管负责人和部门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化工作分管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化工作分管负责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指定部门其他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请各部门确定一名有一定信息技术基础的工作人员担任“部门信息化管理员”,要求是学校正式在册教职工,协助信息化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信息化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二。今后关于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以及信息与网络技术中心对各部门的技术支持,将通过这一桥梁来进行。

各部门请下载附件一表格,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3日(周五)16:30之前书面报送至校园1890服务大厅,并将电子稿发送至信网中心邮箱:inc@nbdhyu.edu.cn。信网中心将在11月6日汇总名单并最终公布名单,名单内人员享受学校相关人事政策。如有问题,请致电:刘老师,88052200。

信息化办公室   信息与网络技术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