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宁财院〔2024〕95号)要求和整改工作进度安排,请负责“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部门于1月4日12点前提交评建办本学期整改工作台账电子稿。联系人:董超,电话:88052196。
学校将建立整改台账实时检查制度,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台账的日常记录与整理工作。
评建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