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反馈宁波财经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98号)要求,为系统总结我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成效,决定开展评估整改总结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牵头责任部门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问题完成情况一览表(牵头部门)》(附件1);从存在的问题、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整改工作亮点和不足三方面撰写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附件2)。
2.各二级学院(部)对照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系统梳理整改至今针对各类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其实际成效,进一步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完善整改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
(一)牵头责任部门
1.对照省考试院反馈学校的《审核评估问题及建议清单》,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实施计划》,全面梳理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同步完善整改支撑材料,规范做好台账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3.整改总结报告内容需通过数据、案例、标志性成果等予以支撑(特别是针对问题表述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回应),避免空泛描述。
(二)二级学院(部)
1.对照省考试院反馈学校的《审核评估问题及建议清单》及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梳理总结整改工作的举措及成效;
2.整改典型案例需聚焦核心整改问题,通过整改前后数据对比,辅以典型事例和标志性成果印证实效,同时明确成果固化、进阶提升的长效举措,确保案例可复制、可推广,杜绝空泛表述。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总结与材料提交,保障审核评估整改总结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择期组织评估整改成果汇报。
2.各“整改措施”第一责任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2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ongchao@nbufe.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行政A楼402办公室。
3.联系人:董超,电话:88052196。
评建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