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先进组织、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12-16 08:18:57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广大师生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先进组织、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学习之星”先进组织: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2.“学习之星”先进个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用户并积极学习的学员。

二、推荐标准

(一)“学习之星”先进组织评选标准

1.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基层党组织;

2.注册学员数达标,其中在岗(学)党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必须达到100%;

3.学员学习参与率、人均分处于领先地位,学员日均参与度不低于80%、日均积分不低于25分,具体以后台数据为准;

4.积极动员师生参加“学习强国”最强学习者挑战赛,本单位在1期至第8期“先锋旗帜榜”上榜次数不少于2次或第1期至第7期“青年学习战队榜”上榜次数不少于2次。

(二)“学习之星”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学习积极,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分高,2022年度日均积分不低于25分,年度积分在本单位排名靠前,推荐人数为本级党组织学员总数的1%,师生均可;

2.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的各类活动,参加“学习强国”最强学习者挑战赛次数不少于4

3.积极参加“学习强国”投稿活动(新闻、慕课、论文、出题等视音频及图文稿件等),并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刊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1222日前请将推荐表、汇总表(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学习之星”先进个人提供个人得分截图,以20221215日后台数据为准)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因疫情防控需要,纸质稿加盖党组织印章后拍照上交电子稿备查),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88052232、662215。

 

党委宣传部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