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文化工作室年度考核的通知
2023-06-01 14:41:00

 各网络文化工作室:

根据《宁波财经学院网络文化工作室管理办法》(宣传〔2021〕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网络文化工作室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视觉新媒体设计工作室、“集光者”网络文化工作室、“宁财青年”融媒体工作室、红鹰法律直通车、“青春领航”网络文化工作室、千言网络文化工作室、“影象力”网络文化工作室、“星语宁心”网络文化工作室、云上名师——艺术乡建网络文化工作室

(二)考核流程:

1. 各工作室需提交:1、年度工作报告一篇;2、《宁波财经学院网络文化工作室年度考核自评表》(见附件);3、网络育人工作案例一篇(第二批网络文化工作室需提供);4、相关佐证材料。并于2023年6月9日前将上述工作材料交至行政楼A603 王轶群老师处、电子材料发至王轶群老师钉钉。联系电话:649821。

2. 学校将根据各工作室递交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据评分情况确定年度考核是否达标,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学校继续给予下一年度的资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警示,直至取消工作室资格。

 

 

 

宣传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