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优秀新媒体、新媒体原创作品及新媒体运营之星评选的通知
2023-10-09 16:41:00

       近年来,学校各级各类新媒体建设蓬勃发展,涌现出了一批优质的新媒体平台、有影响力的优秀新媒体作品和新媒体运营先进工作者,为学校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为学校品牌形象的塑造、校园好声音的传播及新媒体集群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鼓励优秀,表彰先进,经学校研究,拟评选一批2022-2023学年学校新媒体建设运营中产生的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新媒体。该奖授予各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名额4个,颁发奖牌。

(二)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图文和影像)。该奖为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奖,名额若干,颁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

(三)新媒体运营之星。该奖为个人奖。名额10个,颁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优秀新媒体

范围:以学校和二级单位及相关群团组织名义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

要求: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一定粉丝量和活跃度;在网络舆论引导、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师生校友服务等方面推出过传播范围广、宣传实效佳的新媒体作品。

(二)优秀新媒体创作品

范围:

1、学生申报: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

2、教师申报: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

要求:新媒体新闻、文案、图片、微视频和音频要兼具关注度和影响力;新媒体创意作品要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

(三)新媒体运营之星

范围:包括新媒体指导教师或运营团队学生,在学校各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中做出较大贡献的老师和学生。

要求:
        1、具有较强“互联网+”意识能力,主持策划过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宣传实效,宣传案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新媒体原创内容、采编、运营、技术创新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每个新媒体平台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办法

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权重为30%,专家评审权重为70%。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25日之前报送至宣传部何真真老师。

 

宣传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