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更新)
2023-10-25 16:02:35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将我校本学期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点学习范围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致信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省高等教育强省暨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师德优秀典型事迹,师德警示教育材料等

5.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涉及教育、安全、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爱国主义教育法

6.学校章程,学校各类制度

7.全国、省、市、学校近期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精神,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学习的相关内容等

二、学习时间及形式

按照《中共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的通知》相关要求,各单位原则上于每周四下午轮流开展政治或业务理论学习,集中学习的形式、方式可自定;学习内容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确保集中学习时间达标。

三、学习要求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体为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每年度参加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请各下属党委、党总支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着力增强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力求将政治学习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争创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学校党委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适时进行巡学旁听。请全体教师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充分认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请党员教师带头参加各类集中学习活动,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善于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强化业余时间学习。

 

 

教师工作部、宣传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