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3-12-11 08:12:00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按照《中共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决定于2024年1月上旬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月上旬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评(2024年1月2日-7日)。各二级党组织对照《宁波财经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并进行自我评价,相关材料于2024年1月7日前通过钉钉办公平台报送党委办公室王赫老师。自评报告应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举措三个方面,总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自我评价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二)现场考评(2024年1月8日-12日)。学校考核工作组参照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二级党组织党建和思政工作进行评价打分(考评表见附件2)。相关考评材料要按照指标体系分类整理,做到条目清晰,内容准确,便于查阅。

(三)述职评议(2024年3月前)。二级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由组织部适时召开,另行通知。

(四)认定考核结果。根据各单位自评总结、现场检查及述职评议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并报学校党委会进行研究认定。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积极做好准备,要以本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建与思政工作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2. 考核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对二级党组织党建与思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进行反馈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

 

 

 

                         中共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