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 以评促强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10

 各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宁波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宁财院政〔2026〕21号,见附件1),现启动学校2026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原则

立足学校办学实际,坚持以评促建,强化评估的发展性导向,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紧扣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引导专业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重视学生应用能力培养,深化专业评估与自我改进,持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二、评估对象

各专业学院可结合自身专业布局与建设需求,推荐1个本科专业参与本年度校内专业评估。专业评估工作按四年一个周期进行。

三、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培养方案、培养过程、保障条件、学生发展、质量改进和特色发展等6个一级指标以及19个二级指标,详见附件1。

四、评估依据

评估专家组将根据专业自评形成的定性材料、定量数据及专业现场汇报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

五、评估组织与实施

专业评估将按照专业自评、专家评估、反馈改进的评估流程展开。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针对性地推送专业画像与状态数据给各学院,为学院遴选和专业自评提供数据参考。

专业自评:参评专业在充分理解评估理念与评估指标基础上,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在日常做好相关资料整理与建设,并总结专业建设的成效与不足,形成《自评报告》,可参考附件2。

专家评估:学校组建评估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开展评估诊断工作,形成对专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反馈改进:专家组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反馈评估意见,各专业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改进目标和整改期限。

六、评估结果及应用

 评估专家组将对每个二级指标给出A、B、C三个等级的评价,并给出提升专业建设质量的整改意见。专业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调整专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遴选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关键依据。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将专业评估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有效推动力,统筹做好本学院参评专业的自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评估对专业建设的促进作用。各参评专业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梳理总结专业建设情况,规范整理评估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9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邮箱baixue@nbufe.edu.cn。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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