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问答
学校在奖、助、勤、贷等方面的政策如何?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9.06.04
     

答:我校坚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不断丰富帮困助学的工作形式,创新帮困助学的工作内容,注重资助实效,将资助政策覆盖新生入学全过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目前已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勤工俭学为主要手段,奖助学金为有效激励方式,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和措施。现将我校所开展的各项资助措施介绍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5000元/人。
2、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3、勤工俭学。贫困生可依靠自己的劳动力,进行校内校外勤工俭学。
4、结对助学。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我校贫困生结对,帮助完成学业。其中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每学年3000元/人。
5、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专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或8000元/人,毕业后本科学生四年、专科学生三年内还清,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也可自行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一般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部分地方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可受理),贷款额度可自行提出,由经办银行审定,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政策
答: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育人目标,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优秀学生的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3、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
4、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1200元/学年、三等800元/学年
5、出国(境)政府奖学金,2000-1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