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我校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果公布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招生办 发布时间:2019.07.09
     

截止到7月9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通类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已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填报高考志愿。

一、录取分数    

专业

录取综合分

最低分

最高分

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方向)

71.152

76.64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70.617

74.722

秘书学

70.520

77.068

电子商务

70.448

75.928

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

69.938

75.745

文化产业管理

69.856

74.321

市场营销

68.950

73.953

工业设计

67.230

75.533

二、录取规则

第一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第二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高考成绩(50%)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1×40%+高考总分÷7.5×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2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计2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第三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第四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三、其它事宜

录取结果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574-88044810,邮箱:nbdhyjw@163.com

新生报到时间:9月14-15日(具体详见录取通知书)

新生报到地点:宁波财经学院杭州湾校区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4-88052238  88052239

祝您假期愉快!

      希望各位考生来校报到时注意交通安全,祝您旅途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