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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首期创业导师成长工作坊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未知 文章作者: 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17-12-21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甬红院〔2017〕6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积极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教师发展中心将组建首期创业导师成长工作坊。
一、推荐要求:
1.从事创业教育相关工作、承担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以及创业教育实践指导等教师;
2.拟参加下阶段创业导师省级培训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首期创业导师成长工作坊”人员初定为20人左右,推荐名额如下: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学院):3人
金融贸易学院:2人
财富管理学院:2人
人文学院:2人
艺术与传媒学院:2人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人
信息工程学院:2人
其他部门:根据本部门教师实际情况酌情推荐,最终由教师发展中心确定。
请各部门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员情况填写在附件1表格中,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黄莉,纸质稿送至9号楼415。
附件1:宁波大红鹰学院“首期创业导师成长工作坊”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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