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宁波财经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教师培训学时进行统计并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二、认定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认定内容:
1.学校各部门组织教师参加的培训,由各部门统一填写《教师培训信息汇总表》;
2.教师自行参加校外的其他培训,由教师填写《教师培训信息汇总表》,各部门审核。
请各部门于2022年1月1日前将《教师培训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钉邮:jsfzzx@nbufe.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