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宁财院〔2021〕5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总结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位助讲培养对象(附件1)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如实填写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附件2),指导教师写好评语后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
2.各教学单位就本部门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助讲培养中主要采取的培训方法;
(2)主要提供的培训内容;
(3)相关指导教师队伍的选拔、任用与考核等;
(4)教学实践的强化措施;
(5)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监督及其成效等。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和总结(各一式两份)报送南教1-415,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黄莉钉钉。
联系人:黄莉;联系电话:557941。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8日
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
|
培养对象姓名
|
|
出生年月
|
|
|
所在学院(部)
|
|
学历/职称
|
|
|
进校时间
|
|
专业方向
|
|
|
指导教师姓名
|
|
职称/职务
|
|
|
培养时间
|
2022年9 月 至2023 年 6 月
|
|
个
人
总
结
|
总结内容包括: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学环节(如听课、备课、编写教案或讲义、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与实习等)、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研究等。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学
院
︵
部
︶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