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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依据《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宁财院〔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教师及之前尚未结业的教师。 二、考核安排 1.青年教师自评与导师审核 青年教师填写《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见附件),详尽记录在指导期间的师德修养、教学、科研、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就,并提交导师审核。 导师应根据青年教师在助讲培养期间的备课、听课、试讲、答疑、辅导、批改作业和教研活动等具体表现,给出考核结果和是否延长培养的建议,并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2.各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的听课记录、教案编写情况、培训学时完成情况等,确保各项考核内容达到要求。 各教学单位不单独组织教学能力测评,但需确保青年教师满足教学能力测评的相关条件,如随堂听课学时、教案编写等,为后续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设计专题汇报做好准备。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学设计专题汇报 教学设计专题汇报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专家将根据现场说课情况进行打分。 4.学校综合考核 在学院审核和教学设计专题汇报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考核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教学设计专题汇报安排 1.汇报时间 第一批:6月20日(周五) 下午2:00—5:00 第二批:6月26日(周四 )下午2:00—5:00 2.汇报地点 海曙校区南教1-210、213、214、215 汇报人员请提前准备好15分钟的PPT汇报,形式为说课,并将PPT提前1-2日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四、考核材料提交 1.青年教师提交《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2份; 2.各单位提交青年教师助讲工作总结报告1份。 以上材料请于6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处。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有力落实助讲考核工作,以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提升扎实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附件: 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