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宁财院〔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教师及之前尚未结业的教师。
二、考核安排
1.青年教师自评与导师审核
青年教师填写《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见附件),详尽记录在指导期间的师德修养、教学、科研、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就,并提交导师审核。
导师应根据青年教师在助讲培养期间的备课、听课、试讲、答疑、辅导、批改作业和教研活动等具体表现,给出考核结果和是否延长培养的建议,并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2.各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的听课记录、教案编写情况、培训学时完成情况等,确保各项考核内容达到要求。
各教学单位不单独组织教学能力测评,但需确保青年教师满足教学能力测评的相关条件,如随堂听课学时、教案编写等,为后续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设计专题汇报做好准备。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学设计专题汇报
教学设计专题汇报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专家将根据现场说课情况进行打分。
4.学校综合考核
在学院审核和教学设计专题汇报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考核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教学设计专题汇报安排
1.汇报时间
第一批:6月20日(周五) 下午2:00—5:00
第二批:6月26日(周四 )下午2:00—5:00
2.汇报地点
海曙校区南教1-210、213、214、215
汇报人员请提前准备好15分钟的PPT汇报,形式为说课,并将PPT提前1-2日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四、考核材料提交
1.青年教师提交《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2份;
2.各单位提交青年教师助讲工作总结报告1份。
以上材料请于6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处。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有力落实助讲考核工作,以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提升扎实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附件:
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