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 宁财院〔 2021 〕50 号 )文件精神 ,现就 2025-2026 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 学年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 , 以及此前尚未结业的学员。
二、考核安排
( 一 )青年教师自评与导师审核
青年教师需填写《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见附件) , 详细记录指导期间在师德修养 、教学 、科研、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与成果 , 并提交导师审核。
导师应结合青年教师在助讲培养期间的备课 、听课 、试讲、答疑 、辅导、作业批改及教研活动等具体表现 , 给出考核结果及是否延长培养的建议 , 并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 二)各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青年教师提交的全部材料 ,包括培养期内的听课记录 、教案编写情况、培训学时完成情况等,确保各项考核内容达标。
各教学单位不单独组织教学能力测评 ,但需确保青年教师满足教学能力测评的相关条件(如随堂听课学时、教案编写等),为后续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设计专题汇报做好准备。
( 三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学设计专题汇报
教学设计专题汇报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考核 ,专家及教师将根据现场说课情况进行打分。
三、考核要求
( 一 )材料提交
1. 青年教师提交《宁波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2 份;
2. 各单位提交青年教师助讲工作总结报告1 份。
请各学院于6 月 30 日前将上述材料(含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田佳珍处。
( 二)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 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四、教学设计专题汇报具体安排
( 一 )考核时间 、地点
第一批 :6 月 18 日(周四 )下午 2:00-5:00
第二批 :6 月 25 日(周四 )下午 2:00-5:00
考核地点: 南教 1-306 、313 、412
( 二)其他事项
1. 参加考核人员需提前准备 15 分钟的说课 PPT , 并于汇报日前 1-2 日将 PPT 发送至田佳珍的钉钉。
2.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切实落实助讲考核工作 , 通过扎实提升请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 ,持续改进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 陈芳颖 田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