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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在我校成立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2:27

   9月29日下午,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成立系列活动在我校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胡敏仁,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陈欣,市工商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吴益统,海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洪涛,浙江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主任黄建钢,海曙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鸣,海曙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学芳,市甬城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书记朱友君,海曙区古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旭,海曙区古林镇茂新村党总支书记林忆聂,宁波富田集团董事长陈杉中,我校校长汪浩瀚、副校长许锁迪、校党委副书记吴勇等领导和嘉宾出席。我校各二级学院师生代表等参加活动。

  据了解,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是我校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合作共建的重大地方合作项目。成立后,该中心将聚焦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关键问题,将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共同富裕等视角切入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胡敏仁作讲话
 
  胡敏仁作了讲话。他代表市司法局对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成立表示热烈祝贺,认为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宁波建设的一件大事喜事。他希望新成立的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推动构建相关工作机制,摸清需求,找到问题,解决难题等方面积极贡献力量。
 
徐洪涛致辞
 
  徐洪涛在致辞中表示,今后要充分发挥政府、高校、研究院在人才、技术、成果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以更专业、更系统的方式研究探索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汪浩瀚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汪浩瀚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他说,学校近年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在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社会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他表示,学校今后将加强与社会各方资源的融合与对接,全力推进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校地合作项目的亮点与示范。
 
全省首家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陈学芳、朱友君、许锁迪共同按下象征“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成立的启动手印,这标志着全省首家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同时,“高校学生法治素养观测点”“宁波财经学院新时代法治实践站”“法助共富工坊”也随之启用。
 
陈欣(左)为我校法治志愿者团队授旗并合影留念
 
吴益统(右三)向企业家代表赠送了《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新公司法专题系列问答》等书籍
 
胡敏仁(左)向宁波富田集团董事长陈杉中颁发“企业普法大使”聘书
 
陈杉中作表态发言
 
  活动上,陈欣为我校法治志愿者团队授旗并合影留念。吴益统向企业家代表赠送了《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新公司法专题系列问答》等书籍。胡敏仁向宁波富田集团董事长陈杉中颁发了“企业普法大使”聘书。陈杉中作了表态发言。
 
黄建钢专题报告
 
  仪式活动结束后,黄建钢为我校师生带来了题为“论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作用”的专题报告。与会领导和嘉宾实地参观了我校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等场地。
 
与会领导和嘉宾实地参观了我校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等场地
 
  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宁波市及海曙区司法、教育系统相关处室和机构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在甬高校代表,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智库专家,企业家和企业代表,公益普法团队代表等。活动由我校党委副书记吴勇主持。
  (撰稿:宣传部 刘伟;摄影:宣传部 王伟 、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李俊文 ;审核:宣传部 殷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