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校要闻-正文
我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8-07-06 09:42:01

      为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正规化建设,促使领导干部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从本学期初起,学院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院长吴国良、党委书记孙惠敏、副院长俞克新等院领导也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参与了听课活动。这一制度实施一学期来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学院各行政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共计110人次参与听课近千学时。

      据了解,这一制度对领导干部听课学时数及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在听课学时数上,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及各分院、部、中心的教学管理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生处、团委、分院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他中层管理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2学时。关于听课人员的职责,这一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应通过听课了解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准备和实施情况,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对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及时反馈;了解听课班级课堂上课状态,对听课班级在课堂秩序上存在的问题向其所在分院及学生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反馈;了解教学条件保障情况,对教学场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严重影响教学开展的设备原因等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反馈;对出现的上述情况属于听课人员管理职责范围的,听课人员应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听课情况记录和评价表格。

       为确实执行好这一制度,教务处通过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供每学期课表,各单位每学期开学初从教务处领取《听课记录本》并发至每位应参加听课的人员,干部听课的具体时间和课程自行选定,事先不通知任课教师。各单位在每月底,将听课记录送教务处登记,教务处于每月初将上月听课情况汇总并向全院公布。干部听课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教务处李羽处长表示,将充分利用领导干部听课评价结果这一重要信息源,并将之作为青年教师提升行动计划中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以及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这样就可使得对教师的评价更加客观和公正。下阶段,教务处将根据本学期听课反馈的新情况和学院专升本转型对教师和教学提出的新要求,对干部听课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建立学院干部听课制度的长效机制,形成多方面促教促学的合力。